行業內相關法律法規的條文規定,規范行業標準建設。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上市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煤礦安全監察局和直屬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負責其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以現實情況為基礎,應該開展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明晰崗位責任,應該進行崗位分析并明確相應的責任;設定便于信息傳遞和快速響應的流程;實現應知應會,開展宣傳普及和培訓演練。
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85號);安全生產事故過程分析; 新法確立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十二字方針”,明確了安全生產的重要地位、主體任務和實現安全生產的根本途徑。
必須建立瓦斯零超限目標管理制度,以建立瓦斯零超限目標管理制度為核心,通過零超限目標管理倒逼瓦斯抽采、通風、現場管理等綜合防治措施落實,構建追溯瓦斯防治過程中的薄弱環節和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工作機制。
加強和規范煤礦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為了規范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監察工作,保障煤礦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為了制裁煤礦安全違法行為,規范煤礦安全監察行政處罰工作,保障煤礦依法進行生產,根據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為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煤炭資源,規范煤炭生產、經營活動,促進和保障煤炭行業的發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煤炭生產、經營活動。
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而制定。